泰浦达模块蒸汽炉现场管理规程(原始版.第十章 至 第十二章.完)

第十章 泥水工作安全规则
1.在炉内进行泥水工作前,必须把炉墙四周的积灰及焦块清除干净后,方可进行工作,並戴安全帽,以免焦块什物落下伤人。
2.要使用固定的照明灯或低压行灯,固定照明灯要装在高处,以免碰头。
3.脚踏板上不准大量放置砖块及其他材料,以免压断和掉下伤人。
4.脚手架下有空位,必须垫好,脚手架板下不准有人工作。
5.脚手板使用前,应检查是否牢固可靠,才可进行工作。
6.使用梯子以及高处作业应按照高处作业一章有关规定进行做好安全措施。
7.在高往下运砖时应用溜板,板头应垫好草包。
8.用滑车拉运材料时,注意装料人躲开后再拉。
9.在高处或低处拆砖时不得乱扔乱放。
10.上下的跳板必须钉木条,以免滑倒。
11.发白灰时要戴防护用具,较深的灰池要搭栏杆。
12.向上传递灰、砂、砖、瓦时要戴防护用品,在危险地方要用绳栏住,以免物件掉下伤人。
13.錾混凝土基础时,要防止碎块崩击伤人,附近有人工作可用木板等物遮栏。
14.使用大锤錾基础混凝土块时,不得用手直接握錾子,可用钳子或软胶管卡住,以免滑脱打伤手,要戴防护眼镜。
15.运载工具,使用前要进行检查,不合格者不准使用。
16,在有地下设施(如电缆、管道及埋设物等)的地方进行土方工程,必须在施工前查明地下设施的正确位置,以免损环设备及引起触电。
17.接近地下电缆、管道及埋设物的地方挖土时,不准使用铁镐、铁撬棍或楔子等工具进行挖土,也不准使用机械挖土。
18.泥水工使用的(锹、镐、锄等)必须坚实,工具把柄要用坚硬的木料制成,表面必须刨光。锹、镐、锄等应有楔子使其安装牢固。
19.在挖土的工作面,工作人员应保持适当的间距距离,以防所用工具脱落伤人。

第十一章 潜水作业安全规则
1.潜水工作人员应熟悉潜水工作规程或经过专门训练的人员担任。
2.潜水员下潜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戴好头盔后应试验排气伐门,调节空气,确认正常无异时,方可沿水绳下水;
(2)当头盔刚淹没水线下时,停止排气,检查潜水衣、头盔、接口、袖口等有无漏气现象,经检查正常后,方可下潜;
(3)下潜速度一般不超过10米/分;
(4)到工作位置后,立即打信号报告,说明自己的感凳和情况,业将水绳按水流方向位置在自己身体的下的侧,
3.潜水员在水下工作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工作开始前应先了解周围情况,调整好空气,舞明方向,然后进行工作;
(2)应将信号绳和气管在臂上缠一圈;
(3)应随时清理信号绳和气管,以免工作位置移动时缠绕
(4)禁止将信号绳用作他用,打信号要清楚,接到转移方向指示时,应先面对信号绳和气管,再向指定方向前进;
(5)水下行走时应侧身移动,不准在有重吊物件、其他悬吊障碍物的地方通过,不随意触动无关物体或水生物;
(6)应避免踏动淤泥,在淤泥上工作时,应调整空气,使潜水底有一定浮力,当陷入淤泥中时,应缓慢小心地调整空气,改变潜水衣的浮力,从淤泥中拔出来时,要防止放漂;
(7)使用调节伐时要谨慎小心,不准打开过大,防止放漂;在任何情况下,下肢不准高于头部;
(8)带着多根绳子进行工作时,应事先做好记号,工作时未查明是那根绳子前,不可冒险割断。进行复杂的水下作业时,必须利用“进行绳”来引导方向。
4.潜水员自水下上升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上升前应清理信号绳及气管,收拾好工具,检查周围环境,开始上升时应向水面报告;
(2)应沿入水线上升,並按减压规定进行减压,服从水面关于减压停休的命令;
(3)上升速度一般为5~6米/分;
(4)接近水面时,手抓前压重物,大量排气,並应注意防止头部与其他物休相碰。
5.潜水员在进行水下闸门作业时,必须在闸门关闭后下水,在闸门开启前出水,并有可靠措施,保证潜水员在水下不会误开闸门。在水下检查闸门下放时,潜水员必须将身体避开,手扶门面。
7.在闸门漏水较大处工作时,应在离漏水处2~5米处下水,下水前应先用物体试验吸力大小,防止潜水员被吸。
8.一般情况下禁止夜间水下作业。

第十二章 登高作业安全规则
第一节 一般注意事项
1.凡在离地3米以上的地点进行工作,都应视作登高作业,应按照本规程的规定执行,凡能预先在地面作好的工作,都必须在地面上做,尽量减少登高作业。在架空线路杆塔上工作时,除应遵守本章的有关规定外,还应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的有关规定。
2.担任登高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精神病、癫痛病及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宜从事登高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准参加登高作业。凡发现工作人员有饮酒、精神不振,禁止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均须先搭建脚手架或采取防止坠落措施,方可进行。
4,在没有脚手架或者没有栏杆的脚手架工作高度1.5来时,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施.安全带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不合格的安全带不准使用。
6.安全带的挂钩或绳子应挂在牢固的物体上。
7.高空作业应一律使用工具袋,较大的工具应用绳栓在牢固的物件上,不准随便乱放,以防止高空坠落发生事故。
8.在进行高空作业时,除有关人员外,不准他人在工作地点的下边通行或逗留,工作地点下面应有围栏或装置有其他保护装置,防止落物伤人。
9.不准将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掷,要用绳系牢后往下或往上吊送,以免打伤下方工作人员或击毁脚手架。
10.上下层同时进行工作时,中间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板、罩栅或其他隔离措施,工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11.禁止登在不牢固的结构上(如石棉瓦屋顶)进行工作。

第二节脚手架

1.高处工作用的脚手架须能够承受站在上边的人员和材料等重量。
2.搭脚手架用的材料以竹为最合适,竹竿应采用坚固无伤的毛竹,架踏板的厚度不应小于2厘米。
3.禁止将脚手架直接搭靠在楼板的木楞上及未经计算过补加荷重的结构部分上,或将脚手架固定在建筑不十分牢固的结构上(如栏栅、管子等)。
4.脚手板和脚手架相互间应连接牢固。脚手板的两头均应放在横杆上,固定牢固。脚手板不准在跨度间有接头。
5.移动式脚手架在地点转移时,工作人员不准停留在架上,要离开人才可移动,以防反架伤人。
6.临时架设的木板架,承板的横梁架距离不得超过2米以上,木板厚度不少于4厘米,木板与横架连接处要垫以帆布,防止打滑,并用绳子缚牢,超过2米高度不准搭设临时木板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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