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浦达模块蒸汽炉现场管理规程(原始版.第一章 至 第四章)

该规程为蒸汽锅炉现场管理原始版样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根据原始版与岗位特殊性进行实际修订并完善上呈备案,进行考核上岗。

目录:

第一章通则

第二章 一般安全规程

第三章 工具使用安全则规

第四章 锅炉设备的清扫和修理

第一节一般注意事项

第二节 燃烧室的清扫

第三节 烟道、过热器、钢管省煤器、省煤器、空气预热器、除尘器的清扫工作

第四节煤粉仓和储煤仓的清扫

第五节 受热面的清理和汽鼓内部的检修

第六节 燃烧室内的检修

第七节 烟道内的检修

第八节 转动机械的检修

第九节水压试验

第一章 通则


1.坚决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要发挥安全员和群众性的安全员的作用,严格监督本规程的贯彻执行。
2.凡独立担任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考试合格。新参加工作的人员或调动到新的工作岗位的人员,在开始工作前必须学习本规程的有关部分,并经过考试合格。对外厂来支援的工人、临时工、参加劳动的干部,在开始工作前必须向其介绍现场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3.各级领导人员都不准发出违反本规程的命令。工作人员接到违反本规程的命令,应拒绝执行。任何工作人员除自己严格执行本规程外,还应督促周围的人遵守本规程。如发现有违反本规程,并足以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应立即制止。
4.对认真遵守本规程者,应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反本规程者,应认真分析,加强教育,分别情况,严肃处理。对造成严重事故者,应按情节轻重,予以行政或刑事处分。


第二章 一般安全规程


1.在机器未完全停止以前,不准进行修理工作。凡检修的机器设备与运行中备用的设备有相关连时,必须与运行生产组长联系好,做好安全措施才能进行工作。检修负责人在工作前,必须对应做的安全措施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开始工作。

2.如因检修的蒸汽炉(锅炉)设备须要开或关在运行中的有关阀门、电器开关,检修人员不能任意进行,必须征得运行人员的同意才可进行。
3.在进行热体的设备工作时,必须穿工作服和戴手套。
4.在可能有杂物从上面跌下或重叠工作的场所工作时,应戴安全帽,以免被打伤,危险地区应拉绳围住,並有标记旗号。

5.如涉及到在容器内工作时,容器外处必须有一人作监护。

6.全体工作人员必须熟识受伤触电和气体中毒、室息等急救方法以及火警消防法。

7.机器的转动部分装有防护罩或其防护设备(如栏栅),露出的轴端必须装有护盖,以防绞卷衣服。严禁拆除
运行设备的上述防护设备。

8.在运行中的设备转动危险部件(如:皮带轮、齿轮、联轴器等),不得用手直接加油或用手缠着抹布清洁。

9.操作车床、钻床、刨床不准戴手套。

10.凡进入车间内或工作场所,不准光着身、穿短裤、赤脚、穿拖鞋、戴围巾、穿裙子,女工作人员辫子最好剪
掉,否则必须盘在帽内。

11.生产厂房内外工作场所的井、坑、孔、洞或沟,必须复盖与地面齐平的坚固盖板。在检修工作中如须将盖板取下,必须设临时遮栏,工作完毕,必须恢复原状。

12.应尽可能避免靠近和长时间的停留在可能受到烫伤的地方,如:汽、水、油、燃油管道的法兰盘、阀门、、除氧器、热交换器、水位计等处。

13.禁止在吊着的物件底下行走和停留,以防物品跌下伤人。

14.对于正在转动中的机器,不准装卸和校正皮带,或直接用手往皮带上撒松香。


第三章 工具使用安全则规


第一节 大锤和手锤
1.大锤和手锤的锤头必须完整,其表面必须光滑微凸,不得有歪斜、缺口、凹入及裂纹等情形。
2.锤柄须用整根的硬韧木制成,不准用大木料劈开制作和容易折断的木料制作。
3.安装应十分牢固,並将头部用楔子固定,锤把上不可有油污。
4.不准戴手套或单手抢大锤。
5.抡锤时要注意附近周围不准有人接近。


第二节 錾子
1.錾子头部不准有卷口、油污及裂纹。
2.坚硬或脆性物体时(生铁、生铜、水泥等)须戴防护眼镜,必要时装设安全遮栏,以防碎片打伤人。


第三节 锉刀和刮刀
1.锉刀、刮刀须装有木柄或铜柄并按铜箍,不可使用没有刀柄或刀柄松动的锉刀和刮刀。

2.锉刀纹中的锉屑应用锉刀刷子刷净,不可用口吹,以免锉屑飞射伤害眼睛。

第四节 手锯和锯床
1.使用手锯用力要均匀,要当心锯片折断碰伤手。
2.右手使用手锯时,不可用左手姆指作为锯条的靠山。
3.工作物要夹牢(脆东西除外)以防工作物突然掉下伤害手脚。
4.使用电锯时,工作物必须夹在锯条往复行程之内。
5.装夹工件时要在停车拉开电源后方可进行
6.进锯时不可用力过猛,以防损伤锯齿。
7.较长的工件,两头要垫平,防止锯断的工作物掉下伤人。
8.旧锯条在作业中途折断须用新锯条使用时,工件要重新开锯口或小心下锯,以防锯口夹住锯条折断伤人。


第五节 固定板手和活动板手
1.使用的板手卡口要完整无缺,不得有斜口,以防用力时滑脱。
2.固定板手规格要与螺母配合才能使用。
3.活动板手要与螺母调至合适开度,并要卡紧,用力的方向应向里扭动。
4.板动螺母时不可用力过猛,要保持身体平衡。对于难松脱的螺丝须要在板手柄上驳管子助力时,要考虑其板手的抗弯承受力,高空工作不得在板手上套管子使用。


第六节 台钳
1.台虎钳的使用要恰当,要固定在工作台上。用力锤击的工作物不可在虎钳上进行,以防钳口折断伤人。
2.不要用手锤猛力打击台虎钳把手。
3.大件的物体要使用大虎钳,不可使用小钳夹大物件,以防工件钳不牢掉下伤人。


第七节 螺丝批
1.螺丝批尖的两则必须锐利,钝角者不可使用,防止用力时滑脱。
2.不可用一手持工作物一手拧紧螺丝,以防批尖滑脱伤害手指。


第八节 固定砂轮机和手提砂轮机
1.砂轮机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应无裂纹及其他不良情况。
2.必须装有用钢板制成的防护罩,其强度应保证当砂轮机碎裂时挡住碎块,防护罩至少要把砂轮的上半部罩住,禁止使用没有防护罩的砂轮(特殊工作需要的手提式小型砂轮除外)。
3.使用砂轮研磨时,应戴防护眼镜。不准用砂轮侧面研磨。
4.较大的工件不准在砂轮上研磨。
5.工件研磨时不能高出砂轮中线以上逆方向研磨,不能将工件猛力向砂轮上压,防止工件滑脱把手带进砂轮上。
6.手提砂轮不得猛力往工件上压,以防砂轮碎裂伤人。
7.使用手提砂轮前,应检查其转向是否正确,防止反向使砂轮滑出伤人。
8.手提砂轮机必须有良好可靠的地线,使用前要进行绝缘检查。
9.使用手提砂轮机时,要注意附近人员的安全,必要时在工地附近装上遮栏。
10.手提砂轮机停止后才可放在地上。

第九节 手提电钻和钻床
1.电钻由工具室保管,每半月送交电工检验一次。
2.使用电钻工作如发觉电钻振动、发热或漏电时,须立即停止工作,找电工修理。
3.电钻外壳须安设地线,使用时最好站在绝缘台上(即橡胶垫上或干木板上)。
4.凡在工作中休息或离开工作场所时,须立即切断电钻的电源。
5.使用电钻的禁止事项:
(1)使用电钻时,提电钻的电线或钻头y
(2)电钻尚未停止或电源未切断时拆换钻头
(3)直接用手清除钻头所排出的铁屑;
(4)踏在梯子上使用电钻工作
6,用木棒压电钻时的注意事项:
(1)木棒与电钻垂直;
(2)若把木棒的一端插在固定体中,而手按木棒的另一端钻孔时,木棒的固定点须十分牢固。严防打滑。
7,使用钻床时,须把钻孔的物件安设牢固后才开始工作。不准用手直接握工件进行钻孔,以防打伤手。
8,在运转中的钻床,不准用手直接清理钻屑。
9.使用钻床不准戴手套,以防转动中的钻头把手带入。
10.钻薄的工件,必须垫木片在工件的底下。


第十节刨床
1.工件要牢固装好,以免进刀时被撞反。
2.速度与行程要处理恰当,大行程不准用快速度。
3.刨床作业时,勿把头俯在刀架行程内。

4.长工件露出的一端,要挂上红色标志。
5,创铸铁时要戴防护眼镜。


第十一节车床


1.车床挂齿处应装有防护罩。
2.装夹工件或更换齿轮时要把车床电源切断,以防误转伤人。
3.工件装夹在卡盘上必须牢固,如有偏心须加均匀铁,避免切削工件时,产生不均匀现象而发生事故
4.车速选择要恰当,大工件不准使用高速切削,以防离力大把工件甩出伤人。
5.转动刀架时必须将刀架退回,以防车刀被工件击断飞出伤人。
6,工作物超过15公斤时一般不准用人搭卡装夹,必须使用起重工具,若无起重工具时可用两人抬。
7,当车削易崩工件时,必须戴防护眼镜,若可能防碍别人安全时,应装设档板,以防伤人。
8.车床光杆及丝杆在运动时,注意工作服被卷进去。
9,切削工作时,要戴防护眼镜,以防热铁屑及碎铁粉飞进眼内。
10,在车床上锉坑、打光或磨工作物必须注意以下事

(1)不准使用不带柄的锉,锉工作物时手指不得伸直使用锉刀。
(2)工作物有凸出部份不准工作,凹入部分可用木质垫塞。
(3)不可把手或衣服触到工作物或卡盘上。

(4)已磨破的砂布不准再用。
(5)必须将车刀移动到安全位置。
11.工件转动时,不准检查或用手去摸,以免发生事故
1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停车:
(1)在任何情况下离开车床时;
(2)工作停止时;
(3)电源中断时
(4)检查或装卸工件时;
(5)修理或更换机件和齿轮时
13.在修理、清扫或加油时应在电掣上挂上“不准开动”的警告标志。


第十二节喷灯
1,不熟悉喷灯使用方法的人员不准擅自使用喷灯。
2.喷灯必须符合下列要求,方可点火:
(1)油筒不漏油,喷火咀无堵塞,丝扣不漏气
(2)油筒内的油量不超过油筒容积的3/4y
(3)加油的螺丝塞拧紧。
3,用喷灯工作时,应遵守下列各项:
(1)点火时不准把喷灯咀正对着人或易燃物品
(2)油筒内压力不可过高;
(3)工作地点不可靠近易燃物品和带电体;
(4)尽可能在空气流通的地方工作,以免燃烧气体充满室内;
(5)不可把喷灯停放在温度高的物体上
(6)不准把使用煤油或酒精的喷灯注入汽油

(7)喷灯用毕后,应放尽压力,待冷却后,方可放入工具箱内。
4.喷灯的加油、放油以及拆卸火咀或其他零件等工作,必须待喷火咀冷却泄压后再进行。


第十三节行灯
1.使用行灯必须注意下列事项:
(1)行灯电压不准超过36伏。在特别潮湿或周围均是金属导体的地方工作时,如在汽鼓、凝汽器、加热器蒸发器、除氧器以及其他金属容器或水箱等内部,行灯电压不准超过12伏;
(2)行灯电源应由携带或固定式的降压变压器供给,变压器不准放在汽鼓、燃烧室及凝汽器等内部;
(3)携带式行灯的高压侧,应带插头,低压侧带插座,并采用两种不能互相插入的插头。
2,行灯变压器的外壳须有良好的接地线,高压侧最好使用三线插头。


第十四节梯子
1,在短时期内可以完成的,且工作处不很高时,可使用梯子,但梯子必须坚固完整,使用前应进行检查。
2梯子的支柱须能承受工作人员携带工具攀登时的总重量。梯子的横竹须嵌在支柱上,不准使用钉子钉成的梯子。梯阶的距离不应大于40厘米。
3.在梯子上工作时,梯与地面的斜角度为60度左右。工作人员不得登在距梯顶1米以上的梯蹬上工作。
4.如梯子长度不够而需将两把梯子连接使用时,须用金属卡子接紧,或用铁丝绑接牢固。

5,在工作前须把梯子安置稳固,不可使其动摇或倾斜过度。在水泥或光滑坚硬地面上使用梯子时,须用绳索将梯子下端与固定物缚住(有条件时可在其下端安置橡胶套或垫上帆布)
6,靠在管子上使用梯子时,其上端须有挂钩或用绳索缚住
7.若已采用上述方法还不能使梯子固定时,可派人扶着,以防梯子下边滑动,但必须做好防止落物打伤下面人员的安全措施。
8.人字梯须有坚固的绞链和限制开度的拉链。
9.禁止把梯子架设在木箱等不稳固的支承物上或容易滑动的物体上使用。
10.在通道上使用梯子时,应设监护人或设置临时围栏。梯子不准放在门前使用,有必要时,应采取防止门突然开启的措施。
11.人在梯子上时,禁止移动梯子。
12在转动部分附近使用梯子时,为了避免机械转动部分笑然卷住工作人员的衣服,应在梯子与转动部分之间临时
设置薄板或金属网防护。
13在梯子上工作应使用工具袋;物件应用绳子传递,不准从梯上或梯下互相抛递。
14.禁止在悬吊式的脚手架上搭放梯子进行工作。
15软梯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10。软梯应挂在可靠的支持物上。
16.软梯必须每半年进行一次荷重试验,试验时以500公斤的重量挂在绳索上,经5分钟,若无变形及损伤即认为合格,然后才准继续使用。


第十五 节风动工具
1.不熟悉风动工具使用方法和修理方法的工作人员,不准擅自使用和修理风动工具。
2.风动工具的锤子、钻头等工作部件,应安放牢固,以防在工作时脱落。工作部件在停止使用前禁止拆卸。
3.风动工具的软管必须和工具连接牢固。联接前应把软管吹净,只有停止送风时才可拆装软管。
4.在移动的梯子上使用风动工具时,必须将梯子固牢。


第四章 锅炉设备的清扫和修理

1在锅炉内部进行检修工作前,须把该炉与蒸汽母管、给水管、排污母管、疏水总管、加药管等联通处用有尾的堵板隔断,或将该炉与各母管、总管间的严密不漏的伐门关严并上锁,然后挂上警告牌。电动伐门还须将电动机电源切断,並挂上警告牌。
2.在工作人员进入燃烧室及烟道内部进行清扫和检修工作前,须把该炉的烟道、风道、燃油系统、吹灰系统等与运行中的锅炉可靠地隔断,并与有关人员联系,将给粉机、排粉机、送风机、空气预热器、水漠除尘器、炉排箱及喂煤机等电源切断,並挂禁止起动的警告牌。
3燃烧室及烟道内的温度在60°C以上时,不准入内检修和清扫工作。若有必要进入60°C以上的燃烧室、烟道内部进行短时间的工作时,应订出具体安全措施,並经车间主任批准。
4.在工作人员进入燃烧室、烟道以前,应充分通风,不准进入空气不流通的烟道内部进行工作。检修的铝炉不应漏进炉烟、热风、煤粉或油。


第二节 燃烧室的清扫
1.进入燃烧室进行清扫工作前,应通过人孔手孔、看火孔等处向热风和焦渣浇水。检修工作负责人及清扫工作负责人应检查耐火砖,大块焦渣有无塌落的危险,遇有可能塌落的砖块和焦渣,应用长棒从人孔或看火孔等处打落。
2.在燃烧室内工作时,应至少有两人一起工作,燃烧室外应有人监护。
3.清扫燃烧室前,应先将锅炉底部灰坑出清。清扫燃烧室时,应停止灰坑出灰,待燃烧室清扫完毕,再从灰坑出灰。
4,清扫炉墙或水冷壁灰焦时,一般应从上部开始,逐步向下进行,不应先从下部开始;如特殊情况不能先从上部开
始时,必须做好安全措施,並经车间主任批准,才能进行清焦。禁止进入冷灰斗内进行清灰工作。
5.须搭脚架进行清扫时,脚架必须牢固,即使有大块焦渣落下,也不致损坏。脚手架搭设的位置应便于工作人员出
入。
6.在燃烧室上部或排管处有人工作时,下部不准有人同时进行清扫工作。
7.燃烧室清扫完毕后,清扫工作负责人必须清点人员和工具。

第三节 烟道、过热器、钢管省煤器、省煤器、空气预热器、除尘器的清扫工作
1.清扫工作开始前,检修工作负责人应按第一节第2第
3条的要求检查各项安全措施。
2.清扫烟道时,应先检查烟道内有无尚未完全燃烧的燃料堆积在死角等处所,如有,应立即除掉。含有大量可燃物的细灰,在猛烈拨动时,可能燃烧起来,因此在清扫时要特别小心。
3.清扫省煤器前,必须打开空气门或抬起安全门,省煤器内应无压力。
4.清扫烟道时,应有一人站在外边靠近人孔的地方,经常和在烟道内工作的人员保持联系。
5.清扫空气预热器上部时,不准有人在下部工作或逗留。清扫下部时必须特别注意不要被落下的灰尘烫伤。
.清扫完毕后,清扫工作负责人必须清点人员和工具,检查是否有人或工具还留在烟道内,在关闭人孔以前,检修工作负责人应再次同样的检查,检查后应立即关闭。


第四节煤粉仓和储煤仓的清扫
1.清扫煤粉仓前,应把仓内的存煤全部放光。
2.清扫煤粉仓的工作人员必须戴上口罩、防护眼镜,进入仓内必须使用安全带,安全带的绳子应缚在仓外固定物上,並设专人监护。
3.煤粉仓内必须使用12伏行灯,橡皮线和灯头绝缘应良好。
4.清扫煤仓时,严禁在仓内或仓外附近吸烟或点火。
5.清扫煤粉仓前必须断绝输煤带的煤进入煤粉仓。

第五节 受热面的清理和汽鼓内部的检修
1.锅炉放水和汽鼓内部冷却后,在打开汽鼓人孔以前,检修工作负责人必须按第一节第1条的要求检查该炉是否确已与各母管可靠地隔断。
2.打开汽鼓人孔门时应有人监护,工作人员应戴着手套小心地把人孔门打开,不可把脸靠近,以免被蒸汽烫伤,打开不带绞链的人孔门时,应在松螺丝前用绳子把人孔门系牢,以便稳妥地放在汽鼓内。
3.工作人员进入汽鼓前,检修工作负责人应检查汽鼓内的温度,一般不超过40°C,並有良好的通风时方可允许进入。在汽鼓内工作的人员应根据身体的情况,轮流工作与休息。
4.进入汽鼓的工作人员,衣袋中不准有零星物品,以防落入炉管内。
5.工作完毕后,工作负责人应检查人员和工具,通知有关人员检查确实无人或工具留在汽鼓内部后,始可关闭人孔门。


第六节 燃烧室内的检修
1.工作人员进入燃烧室进行工作前,检修工作负责人必须检查燃烧室是否能安全地进行工作,並检查燃烧室和第一段烟道内的灰和焦渣是否已清扫干净,然后才允许工作人员进入燃烧室。如需要对锅炉进行紧急检修而未 能预先清扫燃烧室时,工段长必须先查明燃烧室内确实没有挂着的大块焦渣、没有积存着热灰和焦渣,没有损坏的炉墙、火砖等以及其他可能落下的物件,并按第一章第一节第1、2、3条的要求,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确认无误后,始可允许工作人员进入燃烧室。
2.在燃烧室内工作需要加强照明时,可由电工安装110~220伏临时性的固定电灯,电灯及电线应绝缘良好,并安装牢固,放在碰不着人的位置,禁止带电移动110~220伏的临时电灯。
3.燃烧室内调换炉管、水冷壁管或拆砌炉墙时,如没有可靠的隔离措施,下而不许有人工作。


第七节 烟道内的检修
1.在烟道内进行检修工作前,一般应先清扫烟道,如因工作紧急不能预先清扫时,检修工作人员应按第一节1、2条和第二节第2条的要求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烟道灰斗内的灰渣,任何情况下均须事先清除。
2.在受热面的管子上工作时,应铺上木板,并固定牢。
3.在烟道内进行工作时,必须打开所有的人孔门以保证足够的通风。


第八节 转动机械的检修
1.所有转动机械(如风机、泵、碎煤机、碎渣机等)在开始检修工作前,检修工作负责人应写好检修操作票,会同有关人员做好安全措施,切断电源,防止转动。
2.转动机械检修完毕后,转动部份的防护罩应牢固地装复,否则不准起动。
3.给风机、进风机等检修后,在试运行前,检修工作负责人和运行值班人员必须检查燃烧室、烟道等处确已无人工作,始可试运行。
4.在转动机械试运行时,在场人员应站在转动机械的轴向位置,以防止转动部分飞出伤人。
5.所有转动机械检修后的试运行操作,均应会同值班人员根据检修工作负责人的要求进行。


第九节水压试验
1.在锅炉水压试验的升压过程中,应停止锅炉本体内外一切检修工作。工作负责人在升压前应检查炉内各部是否有其他工作人员,並通知他暂时离开,然后才可开始升压。
2.生铁省煤器单进行水压试验时,如汽鼓内有人工作,在开始进水前工作负责人必须通知汽鼓内的工作人员离开。
3.水压试验进水时,管理空气门及给水门的人员不准擅自离开,以免水满烫伤其他人。
4.禁止在带压运行下捻缝、焊接、紧螺丝等工作,如须不放水紧螺丝(紧急情况下)必须采取安全可靠的措施,并经车间主任同意后方可临时处理。
5.水压试验后泄压或放水,应了解放水总管处无人工作,方可进行;如检修人员进行操作,则须取得运行班长同意。水放完后,须再通知运行班长。
6.锅炉进行1.25倍工作压力的超压试验时,在保持压力的时间内不准进行任何检查,应待压力降至工作压力后,才可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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