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燃气锅炉燃水焦浆双燃料锅炉的使用规程(第五章至第八章)

第五章锅炉事故处理

1.故障停炉
1.1遇到下列情况应紧急停炉:
1.1.1锅炉严重缺水,使水位在汽鼓水位计中消失时

(c)根据汽温下降情况,关小或关闭减温晷进水门,必要时打开过热器疏水阀,通知汽机开启有关的疏水门。
3.3如汽鼓水位已超过汽鼓水位计上部可见部分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a)立即停炉,关闭主汽门,
(b)停止向锅炉进水,开启省煤器与汽鼓再循环门,
(c)加强锅炉的放水,注意水位在汽鼓水位计中出现。
(d)故障消除后,尽快恢复锅炉机组的运行,在停炉过程中,如水位已重新在汽鼓水位计中出现,蒸汽温度又未明显降低时,可维持锅炉继续运行,尽快恢复正常。
3.4由于锅炉负荷骤增而造成水位升高时,则应减缓增加负荷,
3.5若给水压力异常升高而引起汽鼓水位升高时,应及时与汽机值班人员联系,尽快将水压恢复正常。
3.6由于运行人员疏忽大意,造成锅炉满水,使蒸汽温度急剧下降时,应立即停炉,关闭电动主气门,汇报值长。加强锅炉放水,当水位正常后重新点火,逐渐恢复机组的正常运行。

汽水共腾
1汽水共腾的现象:
1.1汽鼓水位计水位发生剧烈波动,水位看不清楚,
4.1.2低地水位计波动大,过热汽温度下降,
4.1.3蒸汽和炉水的含盐量增大,
4.1.4严重时,蒸汽管道内发生水冲击,法兰处冒汽,
4.2汽水共腾原因:
4.2.1炉水质量不符合标准,悬浮物和含盐量过大,
4.2.2没有按规定进行排污。
4.3汽水共腾的处理
4.3.1适当降低锅炉蒸发量,并保持稳定,
4.3.2全开连续排污门,必要时,适当开启底部排污和事故放水门,加强放水与进水(应注意监视水位),
4.3.3维持汽鼓水位略低于正常水位(-50mm)
4.3.4给水自动改为手动调整。
4.3.5打开过热器疏水和过热蒸汽管道的疏水,
4.3.6通知化验人员取样化验,采取指施改善炉水品质。
4.3.7炉水质量未改善前,不允许增加锅炉负荷,
4.3.8故障消除后,应冲洗汽鼓水位计。

5.锅炉水冷壁管的损坏
5.1水冷壁管损坏的现象:
5.1.1轻微泄漏时,有蒸汽喷出的响声,爆破时,有显著的响声,从看火孔或炉境不严处有汽水或烟气冒出。
5.1.2锅炉水位迅速下降,蒸汽压力和给水压力下降。
5.1.3给水流量不正常地大于蒸汽流量,
5.1.4燃烧不稳定或造成灭火。
5.1.5排烟温度降低,但泄漏不大且喷向燃烧室内,排烟温度反而上升,
5.2水冷壁管损坏的原因
2.1锅炉给水质量不良,炉水处理方法不正确,化学监督不严,未按规定进行排污,致使管内结垢腐蚀,

23.2经上述处理后,汽鼓水位仍然下降,且降至负100mm时,维续增加给水外,尚须关闭所有的排污门及放水门,必要时可适当降低锅炉的蒸发量。
2.3.3如汽鼓水位计继续下降,且在汽鼓水位计中消失,须立即停炉,关闭主汽门,停止向锅炉进水,
2.3.4由运行人员疏忽大意,使水位从汽鼓水位计中消失,未能及时发现,依低地水位计的指示能确认为缺水时,若低水位保护未动作,应手动关闭各燃料阀门,立即停炉,关闭各主汽门及各给水门,严禁向锅炉进水,并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a)进行汽鼓水位计的叫水,
(b)经叫水后,水位能在汽鼓水位计中出现时,可以向锅炉进水,并注意恢复水位。
(c)叫水后,水位未能在汽鼓水位计中出现时,严禁向锅炉进水。
2.3.5当给水压力下降时,应立即通知汽机有关人员,提高给水压力,如果给水压力迟迟不能恢复,且使汽鼓水位计降低时,应降低锅炉蒸发量,保持水位。在给水流量小于蒸发量时,禁止采用增加锅炉蒸发量的方法,提高锅炉水位。
2.3.6如锅炉低水位自动保护失灵,应通知仪表人员检查处理后方可重新点火,
2.4锅炉叫水程序:
2.4.1开启水位计放水门:
24.2关闭来汽门:
2.4.3级慢地关闭放水门,注意水位是否在水位计中出现:
2.4.4叫水后,开启水位计的来汽门,恢复水位计运行。
3.锅炉满水
3.1满水的现象
3.1.1汽鼓水位计高于正常:
3.1.2低地水位计指示正值增大:
3.1.3高水位热工信号报警。
3.1.4给水流量不正常地大于蒸汽流量,
3.1.5严重满水时,过热汽温显著下降,蒸汽管道内发生水冲击,法兰处冒汽冒水,
3.2满水的原因
3.2.1给水自动调整器失灵,给水调整装置故障,
3.2.2水位计、给水流量或蒸汽流量的指示不正确,使运行人员误判断造成误操作。
3.2.3锅炉负荷增加过快。
3.2.4给水压力突然升高。
3.2.5运行人员疏忽大意,对水位监视不够,调整不及时或误操作。
33满水的处理
3.3.1当锅炉汽压及给水压力正常,而汽鼓水位超过正常水位时(一般为+50mm),应采取以下指施:
(a)验证低地水位计的正确性(如对其有怀疑,应与汽鼓水位计对照,必要时还应冲洗水位计),
(b)若因给水自动调整器失灵而影响水位升高时,应手动关小给水总门或其它能控制给水的阀门,
(c)关闭主给水大、小旁路门。
3.3.2经上述处理后。汽鼓水位仍上升,且超过+100mm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a)维续关小或关闭能控制给水的阀门(停止向省煤器进水时,应开启汽鼓与省煤器的再循环门)。
(b)开启紧急放水,必要时开底部排污门。

7.2省煤器损坏的原因
7.2.1由于给水温度变化频繁,金属产生疲劳,发生裂纹引起爆管,
7.2.2管子内、外壁腐蚀,
7.2.3由于管材或管子焊口质量不合格,也会引起管子损坏。
7.2.4省煤器防磨钢板损坏,由于飞灰对管子磨损,使管壁变薄而爆破,
7.2.5升、停炉时,没有按规定打开汽鼓与省煤器的再循环阀,
7.3省煤器管损坏的处理
7.3.1当省煤器管漏水较小,且不致于扩大事故时:
(a)汇报值班负责人,
(b)联系汽机,注意给水压力。
()将给水自动改为手动调节,维持正常水位,
(d)根据给水情况,适当降低锅炉负荷。
(e)待领导决定后方可停炉,
7.3.2如漏水严重,不能维持正常水位时:
(a)立即停炉,保留一台引风机运行,停炉后,严禁开启省煤器再循环阀。
(b)停炉后,可视情况继续向锅炉进水,维持汽包水位。
(e)停炉后,关闭主汽门,
(d)持炉内蒸汽基本消除后,停止引风机运行,

8.锅炉管道的水冲击
8.1水冲击的现象:
8.1.1给水管道水冲击时,给水压力表指示不稳定,蒸汽管道水冲击时,过热蒸汽压力表指示不稳定,
8.1.2管道内有水击声,严重时管道振动。
8.2管道水冲击常见的原因:
8.2.1给水压力或给水温度剧烈变化。
8.2.2给水管道逆止阀动作不正常。
8.2.3给水管道或省煤器充水时,没有排尽空气或给水流量过大。
8.2.4锅炉并汽时,蒸汽管道吸管不充分,疏水未排尽。
8.2.5蒸汽温度过低或蒸汽带水,
8.3管道水冲击的处理:
8.3.1当给水管道发生水冲击时,可适当关小控制给水的阀门,若不能消除时,改为旁路进水。
8.3.2如锅炉给水门后的给水管道发生水冲击,可关闭给水门,开启省煤器与汽包的再循环门,而后在缓慢开启给水门的方法去消除。
8.3.3如蒸汽管道发生水冲击,则必须关闭减温器水门,然后再级慢开启,如不能消除水冲击,可暂时停用减温器运行。
8.3.4锅炉并列时发生水冲击,应立即停止并列,
8.3.5汽、水管道的水冲击后,应检查有关支吊架的情况,及时消除所发现的问题。

9.锅炉熄火
9.1熄火的现象:
9.1.1锅炉灭火保护动作并报警,各燃料管道上的速断阀自动关闭。
9.1.2炉负压指示摆动大,瞬时负压至最大,炉胜变暗,看不见火焰。
9.1.3氧量值骤增,
9.1.4水位瞬时下降,汽温、汽压下降,
9.1.5热风压力不正常的降低。

5.2.2检修或安装时,管子被杂物堵塞,致使水循环不良,引起管坐过热,产生鼓包和裂纹。
5.2.3管子安装不当,制造有缺陷,材质不合格,焊接质量不良,
5.2.4锅炉严重缺水,处理不当,引起管子破裂,
5.2.5锅炉长期低负荷运行,热负荷偏斜或排污量过大,造成水循环被破坏,
5.3水冷壁管损坏的处理:
5.3.1炉管发生爆破,不能维持汽鼓水位时,应按下列规定处理:
(a)立即停炉,保留一台引风机运行,排除炉内烟气和蒸汽。
(b)停炉后,关闭主蒸汽门,
(e)提高给水压力,增加锅炉给水
(d)如损坏产重,致使汽压迅速下降,经增加给水仍不能维持汽鼓水位时应停止进水。
(e)持炉内蒸汽基本消除后,方可停止引风机。5.3.2如炉管漏水较小,能维持正常水位,且不致很快扩大故障时(冲坏炉墙,吹损邻近管子等),可适当降低锅炉负荷,维持短时间运行,请示有关领导后方可停炉。

6.过热器管的损坏
6.1过热器管损坏的现象:
6.1.1蒸汽流量不正常地小于给水流量。
6.1.2损坏严重时,锅炉汽压下降,
6.1.3燃烧室负压不正常减少或变正压。
6.1.4过热器后的烟气温度降低或两侧温差大,
6.1.5过热汽温发生变化。
6.1.6过热器附近有异声。
6.2引起过热器管损坏的常见原因:
6.2.1蒸汽品质不合格,管内结垢。
6.2.2蒸汽温度经常变化很大,或长期超温运行。
6.2.3燃烧不正常,火焰偏斜或延长至过热器处,
6.2.4在点火升压过程中,过热器通气量不足而引起过热。
6.2.5过热器管安装不当,制造有缺陷,材质不合格,焊接质量不良。
6.2.6吹灰器安装不正确或吹灰压力过高,蒸汽吹损过热器管,
6.2.7过热器管枝杂质堵塞。
6.2.8运行年久,管质端胀。
6.3过热器管损坏的处理,
6.3.1汇报值长,
6.3.2维持炉腔适当负压。
6.3.3检查过热器损坏情况,加强监视,如能维持锅炉汽压,适当降低锅炉负荷,待请示有关领导后方可停止锅炉机组运行。
6.3.4如损坏严重,有迅速扩大的危险或过热蒸汽温度低于限额时,应立即停炉,保留一台引风机运行,关闭主蒸汽门。
6.3.5待炉内蒸汽基本清除后,停止引风机运行,

7.省煤器管的损坏
7.1省煤器管损坏的现象:
7.1.1给水流量不正常地大于蒸汽流量,
7.1.2省煤器附近有异声,烟道不严密处有汽、水冒出。
7.1.3排烟温度降低,省煤器后两侧烟温、风温差大,

()投入吹灰枪向烟道通入蒸汽及利用油枪、水焦浆枪向炉腔通入蒸汽进行灭火.
(d)当烟道再燃烧完全消除后,可小心打开烟道人孔门,检查确认燃烧已熄灭,经过全面检查具备点火条件时,可重新点火,

11.汽鼓水位计损坏的处理
11.1一只汽鼓水位计损坏时:
11.1.1解列损坏的水位计,关闭汽门及水门,开启放水门,
11.1.2汇报值长,联系检修人员前来处理,
11.1.3用另一只正常的水位计加强对水位的监视。
1.2如两只汽鼓就地水位计及工业电视监测的磁翻板水位计全部损坏时,具备下列条件,允许锅炉继续运行2小时:
11.2.1给水自动调整动作可靠,
11.2.2水位报警准确好用,
11.2.3低置水位计指示正确,并在4小时内替与汽鼓水位计的指示对照过,此时应保持锅炉负荷的稳定,并通知检修人员,尽快恢复一台汽鼓水位计。
11.3如给水自动调整器,水位报警器动作不可靠,在汽鼓就地水位计全部损坏时,只允许根据可靠的低地水位计维持锅炉运行20分钟,
12.负荷骤减。
12.1负荷骤减的现象:
12.1.1锅炉汽压急剧上升,
12.1.2蒸汽流量减少,
12.1.3汽包水位瞬时下降而后上升,
12.1.4过热蒸汽温升高。
12.1.5电负荷指示值突然降低。
12.1.6严重时,过热器和汽包安全阀动作。
12.2负荷骤减的原因:
12.2.1外界负荷突降,
12.2.2汽轮机或发电机故障,
12.3负荷骤减的处理:
12.3.1减少燃料供应压力或相应停止部分燃烧器喷咀运行,维持锅炉压力不超过限额,如汽压维持上升时,应适当开启对空排汽门,避免安全门动作,
12.3.2根据汽包水位、蒸汽及给水流量指示,保持汽包水位略低于正常水位,以待迅速增加负荷,如水位变动过大,应将给水自动改为手动调整。
12.3.3如安全门起座,应迅速降低汽压,使其回座。
12.3.4当过热器压力超过3.97MP2,安全门不动作,同时对空排汽又打不开时,应立即停炉当过热蒸汽压力降低至3.6P,经关闭对空排气门后,过热器安全门阀仍不能回座,应手动令其回座。
13.厂用电中断
13.1.1运行中的引、送机开关跳闸,各电动门失去电源,联锁保护动作,各燃料管道
13.1厂用电中断的现象:
上的速断门自动关闭,蜗炉灭火。
13.1.2送风机出口风压及热风压力下降,
13.1.3所有电动机停止转动,
13.2厂用电中断的原因:
13.2.1发电机故障。

9.2锅炉熄火的原因
9.2.1锅炉风量调整不当,炉负压过大,致使火焰被拉断。
9.2.2炉管爆破,大量汽水喷入炉,
9.2.3引风机、送风机跳闸或厂用电源失去,联锁保护动作。
9.2.4燃料质量变劣,
9.3熄火的处理:
9.3.1如因锅炉联锁保护动作,致使锅炉熄火,应采取下列措施:
()关闭各投运枪支手动门,停止向燃烧室供燃料。
(b)通知汽机根据汽压、汽温情况及时降低电负荷。
(e)将给水自动改为手动,全关减温水阀门,
(d)保持汽包水位略低于正常水位,调节炉负压在负50-100Pa之间,对炉通风不少于5-10分钟,
(e)查明锅炉灭火保护动作的原因,予以消除后重新点火。
()如短时间内不能消除故障,汇报值长,按正常停炉程序操作。
9.3.2如因燃油大量带水而造成灭火时,应作如下处理:
(a)立即关闭油枪、水焦浆枪及燃气枪各手动门,开启回油循环阀。
(b)对炉吹扫5-10分钟后,可试投油枪或燃气枪运行,尽快恢复正常运行。如油枪点火不着,应查明燃油带水原因,及时处理,恢复正常后重新投入油枪运行。
9.3.3如因炉管严重爆破,造成灭火,则按紧急停炉处理。
9.3.4锅炉灭火后,严禁向燃烧室继续供给燃料和采用爆燃的方式进行点火,在重新点火之前,必须对炉通风不少于5-10分钟的时间。
10.烟道内可燃物再燃烧。
10.1烟道再燃烧的现象:
10.1.1烟气温度剧增,排烟温度显著升高,
10.1.2热风温度不正常的升高。
10.1.3烟道及燃烧室内压力剧烈变化。
10.1.4烟肉冒黑烟。
10.1.5从烟道和引风机轴承不严密处冒烟或喷出火星,
10.1.6严重时,烟道防爆门动作。
10.2烟道再燃烧的原因:
10.2.1锅炉启、停或熄火时,未对炉照及烟道充分通风。
10.2.2燃烧调整不当,风量不足或配风不合理,
10.2.3低负荷运行时间过长,烟速过低,烟道内堆积大量可燃物。
10.2.4油枪、水焦浆枪雾化不良,
10.3烟道再燃烧的处理:
1.3.1如发现烟道温度不正常的升高时,应首先查明原因,并校验仪表指示的正确性,然后根据情况采取下列措施:
(a)加强燃烧调整,消除不正常的燃烧方式。
(b)检查各燃烧器喷咀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
(c)对受热面进行吹灰。
10.3.2如燃料在烟道内发生再燃烧,排烟温度急剧升高至250℃以上时,应按下列规定处理:
(a)立即停炉(省煤器须通水冷却)。
(b)关闭烟、风系统挡板和燃烧室各门孔,严禁通风。

16.风机故障
16.1风机故障的现象:
16.1.1电流不正常的增大或减少。
16.1.2风机的风量、风压不正常的变化。
16.1.3产生摩擦、振动、撞击等异常响声,
16.1.4轴承温度不正常的升高或有焦味、冒烟现象。
16.2风机故障的原因:
16.2.1性能故障。
16.2.2机械振动。
16.2.3轴承温度过高。
16.3风机故障的处理:
16.3.1当发现风机调节失灵时,应首先准确判断是仪表指示失真,还是控制系统或调节档板本身发生故障,应迅速派人去就地操作,监盘人员及时调整风量和燃料量,维持锅炉负压正常。
16.3.2当风机发生振动时,应根据其振动的特征查找出动的原因,并注意振动值。若是地脚螺丝松动,联系检修人员紧固,若是由于风机积灰引起,可适当关小或关闭风机入口档板,适当降低锅炉负荷运行:若是风机内部故障或因轴承磨损而引起的振动,可通过手摸或用振动仪表测量出振动值大小,当振动值未超过额定值,应加强监视,注意其发展情况,并尽量维持负荷稳定,当振动值超过额定值,应停止风机运行,联系检修人员处理。当风机发生强烈振动,内部有很大的撞击声,电动机温度异常升高且有焦味或冒烟时,应立即用事故停机按钮停止风机运行,当按下事故按钮时,手要按住不放,以防监盘人员重合闸启动使事故扩大。另外,在监盘时如看到风机的电流过大或大幅度摆动的情况下跳闸,这时不应再强行启动,以免扩大事故。
16.3.3当轴承温度过高时,汇报值长、班长,并作如下处理:
()如轴承油位过高或过低、油质不合格时,应相应进行放油、加油、换油处理,风机在运行中换油时,须一边加油一边放油,注意油位下降情况,保持正常油位,直到油质合格。
(b)增加冷却水量,保持冷却水量充足畅通。
(c)经上述处理后,轴承温度仍上升至70℃,应从外部强行冷却,若轴承温度继续上升至80℃或有冒烟时,应立即停止故障风机运行(按照风机故障跳闸进行处理)。17.事故处理应注意的事项:
17.1值班长在处理事故时,应全面指挥,重点照顾,不可集中一点,放弃全面领导。
17.2应遵守以下原则:
17.2.1迅速限制事故的发展,消除事故根源,恢复正常运行。
17.2.2保证正常设备的安全运行。
17.2.3锅炉熄火时应按规定立即点火,尽快恢复负荷。
17.2.4只有设备故障确认不具备运行条件时或人身安全有直接危害时,方可停炉处理。
17.3如果事故发生在交接班时,必须暂停交接班,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事故。待事故处理告一段落,并得到双方班长同意,可办理交接班手续,

第六章锅炉水压试验

1.水压试验的目的:
水压试验是检查水压部件严密性的一种方法,也是对水压部件强度的一种考验。是对水压部件安全运行的一种检测手段,水压试验是在水承压部件中注满水以后,再用高压水泵施加压力达到一定的数值

13.2.2厂用变压器故障
13.2.3母线故障,
13.2.4人员误操作,
13.3厂用电中断的处理:
13.3.1立即关闭各燃料枪进气若安全门未动作,应视汽压上升情况手动开启对空排汽电动门及过热器疏水门,
13.3.2若给水泵跳闸,给水压力下降,应立即关闭务给永手动门。开启省煤器与汽包再循环门。
13.3.3汇报值班负责人,请求恢复厂用电。
13.3.4准备好点火用具,检查各转动机械。做好重新启动的准备工作。
13.3.5如厂用电短时间不能恢复,关闭连续排污门,尽量保持汽包水位,
13.3.6待厂用电恢复后,如不见水位,用叫水法又叫不出水位时,禁止向锅炉进水,汇报值班负贵人。若水位无异常,立即启动引、送风机,按规定通风后点火,恢复正常负荷。

14.引风机故障跳闸
14.1引风机故障跳闸的现象:
14.1.1风机电流表指示到零,红灯熄灭,绿灯闪光,事故报警器声、光报警,电动机停止转动。
14.1.2燃料变正压,引风机入口烟压降低。
14.1.3A、B引风机同时跳闸时,A、B送风机跳闸,各燃料速断阀自动关闭,锅炉灭火,
14.2引风机故障跳闸的处理:
14.2.1如两台引风机运行,其中一台发生故障跳闸时:
()在跳闸前无电流过大或机械部分的缺陷时,可将开关复位后重合一次,如启动成功。则继续运行:若不成功,应关闭其入口调节门和出口档板。
(b)开大另一台引风机入口调节门(注意电流不准超过额定值)。
(e)适当减少送风量,如引风不足,汇报值长,降低锅炉负荷。通知检修人员尽快检查处理故障民机,修复后投入运行。
14.2.2如两台引风机同时跳闸,则按紧急停炉处理。汇报值长,同时做好重新启动的准备工作。如两台引风机跳闸前无异常情况,且得到值长允许启动的通知后,应立即启动引风机,然后启动送风机,对炉吹扫5-10分钟后重新点火,恢复锅炉的正常运行。

15.送风机故障跳闸
15.1送风机故障跳闸的现象:
15.1.1风机电流指示到零,红灯熄灭,绿灯闪光,事故报警器声、光报警。
15.1.2炉负压迅速增大,氧量值骤减,
15.1.3送风机出口风压及热风压力下降。
15.1.4两台送风机均跳闸时,联锁保护动作,锅炉灭火,
15.2送风机事故跳闸的处理:
15.2.1当A、B送风机运行,其中一台发生事故跳闸,应立即关闭其入口调节档板,开大另一台送风机入口档板(注意电流不准超过限额)。如风量不足,则适当降低锅炉负
荷运行。若跳闸前无电流过大或机械部分的缺陷时,可立即重合一次,如重合不成功,应及时调整风量和燃料量,维持炉股负压正常,汇报值长,联系有关人员前来检查处理,消除故障后将风机投入运行,
15.2.2如两台送风机同时跳闸致使锅炉灭火,应按锅炉灭火处理,汇报值长,查明风机跳闸原因,消除故障后重新启动送风机,恢复正常运行,如风机故障短时间内不能消除,应停止引风机运行,时,如果承压的材质和焊口有微细裂纹和气孔,水就会渗漏出来。这样能直观地查出承压部件中存在的缺陷。

2.水压试验的种类
水压试验有两种:一种是为工作压力的试验,一种为工作压力的1.25倍的超压水压试
3.水压试验的范围,从给水进口到蒸汽出口的所有设备和汽水管道、阀门以及组成相关的疏、放水管、取样、仪表的一次门以内(二次门全开)。但水位计,安全阀不作超压试验。
4,水压试验合格标准:
4.1各承压部件和焊缝无水珠和水雾的泄洞痕迹,
4.2正常工作压力水压试验,在停止进水5分钟后不应有压力下降现象,
4.3超水压试验压力时,在停止进水后20分钟,压力下降值不超过0.3MPa
4.4试验后,经宏观检查,受压元件无明显残余变形。
5.水压试验的条件,
5.1锅炉承压部件经过检修后,须进行工作压力的水压试验,以验证检修后的承压元件、汽水管道及阀门的严密性,水压试验须经过厂部技术管理部门及车间的批准,方可进行。
5.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且经厂级领导批准,方可进行超水压试验,
5.2.1新装、迁装的锅炉
5.2.2锅炉间断运行,已经停用一年以上时
5.2.3锅炉改造,受压元件经过重大修理或更换后,如水冷壁更换数量在50%以上,过热器、省煤器等部件成组更换、汽包进行了较大的修理或处理时,
5.2.4根据运行情况,对设备安全可靠性有怀聚时,
6.水压试验前的检查及准备工作,
6.1水压试验应由检修车间负贵人来主持,并负责统一指挥,
.2在水压试验前,应组织检查人员分别专项检查,此外,还应指定专人负贵监视压力表及升压操作人。
6.3水压试验主持人,蓝视压力表人员及操作人员之间,事先应明确分工,并规定出相互联系的方式。
6.4锅炉升压前各空气门、压力表连通门、水位计连通门应开启,所有其它阀门均应关闭严密。
6.5试验前的检查可按第二章(自动前的进水)的有关部分进行。
7.水压试验。
7.1水压试验前的检查工作与准备工作完毕后,按第三章的有关规定向锅炉上水。
7.2锅炉充满水,在空气门冒水无气泡后,关闭各空气门,停止进水。
7.3锅炉升压时,必须使用给水小旁路控制压力,升压至工作压力时的升压速度一般为0.2-0.3MPa/min.
7.4当压力升至0.4Mpa和2.0MPa时,应暂时停止升压工作,由检修人员各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无异常情况后方可继续升压。
7.5当压力接近工作压力时,应特别注意压力的上升速度,必须均匀级慢,防止超压。
7.6压力升至工作压力后,应立即停止升压,此时监视压力表的人员应立即记录停止进水升压的时间,在5分钟内压力不应有下降情况。当检修人员全面检查完毕后,方可降压,降压应缓慢进行,一般降压速度控制在0.3-0.5MPa/min。
7.7如进行超水压试验,当汽包压力升至工作压力时,应暂停升压,检查承压部件有无漏水等异常现象。若情况正常,解列就地水位计,且做好防止安全门动作的措施后,可将压力缓慢地升至超水压试验压力(升压速度<0.2MPa/min),立即停止进水,20分钟后压力下降值不应大于0.3MP。然后缓慢降至工作压力进行检查,降压速度为:0.3-0.5MPa/min7.8水压试验工作结束后,根据工作的要求,决定是否将水全部放出或放到水位计负10mm处,放水前应通知化验人员化验水质,合格放到疏水箱,否则排入地沟

8.水压试验的安全注意事项
8.1在水压试验的升压过程中,应停止炉内外一切检修工作,工作负责人在升压前须检查锅炉各部位是否有其他工作人员,否则通知他们暂时离开,然后方可升压。
8.2水压试验时,监视压力表、给水门及空气门的人员不可擅自离开。
8.3锅炉进行1.25倍的超压试验时,在保持试验压力期间不允许作任何检查,待压力降到工作压力后,方可进行检查工作,

第七章锅炉停炉的保养
】锅炉停炉保养的方法,湿保护法和干燥保护法,
1.1湿保护法是用具有保护性的水溶液充满锅炉,借此杜绝空气中的氧进入锅内,此类方法根据所用水溶液组成的不同,有以下几种:(a)联氨法:(b)氨液法:(c)保持给水压力法,(d)保持蒸汽压力法:(e)碱液法:()磷酸三纳和亚硝酸纳混合溶液保护法。
1.2干燥保护法是使锅炉金属表面经常保持干燥,或使金属表面与空气隔绝达到防止金属胸蚀的目的。其方法有烘干法和干燥剂法,
2锅炉停炉保养方法的选择。锅炉保养的方法较多,而且它们的特点和适用范围也不一样。比较适合于本公司自备电厂锅炉短期停炉保养的方法有蒸汽压力法和给水压力法,在检修期间应采用烘干法对锅炉停炉进行保养。关于锅炉短期和长期保养方法的选择,应根据公司生产调度计划进行选择,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在次暂时不作具体规定。

第八章锅炉机组检修后的验收
锅炉大、小修后的验收,等到生产组织结构明确以后再进行编写漏水等异常现象。若情况正常,解列就地水位计,且做好防止安全门动作的措施后,可将压力缓慢地升至超水压试验压力(升压速度c0.2MPa/min),立即停止进水,20分钟后压力下降值不应大于0.3MPa。然后缓慢降至工作压力进行检查,降压速度为:0.3-0.5MPa/min7.8水压试验工作结束后,根据工作的要求,决定是否将水全部放出或放到水位计负00mm处。放水前应通知化验人员化水质,合格放到硫水箱,否则排入地沟。
8.水压试验的安全注意事项,
8.1在水压试验的升压过程中,应停止炉内外一切检修工作,工作负责人在升压前须检查锅炉各部位是否有其他工作人员,否则通知他们暂时离开,然后方可升压。
8.2水压试验时,监视压力表、给水门及空气门的人员不可擅自离开,
8.3锅炉进行1.25倍的超压试验时,在保持试验压力期间不允许作任何检查,特压力降到工作压力后,方可进行检查工作。

第七章锅炉停炉的保养
1锅炉停炉保养的方法湿保护法和干燥保护法。
1.1湿保护法是用具有保护性的水溶液充满锅炉,借此杜绝空气中的氧进入锅内。此类方法根据所用水溶液组成的不同,有以下几种:(a)联氨法:(b)氨液法:(e)保持给水压力法;(d)保持蒸汽压力法,(e)碱液法:()磷酸三纳和亚硝酸纳混合溶液保护法。
1.2干燥保护法是使锅炉金属表面经常保持千燥,或使金属表面与空气隔绝达到防止金属腐蚀的目的。其方法有烘干法和干燥剂法,
2锅炉停炉保养方法的选择。锅炉保养的方法较多,而且它们的特点和适用范围也不一样。比较适合于本公司自备电厂锅炉短期停炉保养的方法有蒸汽压力法和给水压力法,在检修期间应采用烘干法对锅炉停炉进行保养。关于锅炉短期和长期保养方法的选择,应根据公司生产调度计划进行选择,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在次暂时不作具体规定,:

第八章锅炉机组检修后的验收
锅炉大、小修后的验收,等到生产组织结构明确以后再进行编写。

这篇文章有用吗?

点击星号为它评分!

平均评分 0 / 5. 投票数: 0